夏诺多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淑寒小说baixingdai.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凌程彻夜未眠。

翻出当年他跟钟笛订婚的照片,有张合照是他们两个年轻人和两位妈妈一起拍的,他妈妈程筱丽亲昵的搂着钟笛,钟美真带着宠溺挽着他的胳膊。他身上的西装是钟美真找人订做的,说是她家乡的规矩,订婚时女婿的行头得由未来丈母娘准备。

他跟钟笛私底下总是没大没小,钟笛叫程筱丽丽丽,他叫钟美真美真姐。

美真姐在他心里,是一个美丽的特别的脆弱又执着的女人。除了脆弱,钟笛基本上遗传了她所有鲜明的特质。

凌程第一次见美真,是在他跟钟笛确定恋爱关系一周后。

那晚他们俩从ktv“私奔”,坐在湖边接吻。凌程亲完第一口后钟笛还有些无措,但第二次他再靠近时,钟笛就认命般地闭上了眼睛。

钟笛的浪漫是藏在心底的疯狂,只有她真心喜欢的人才有机会看见。她很少把“喜欢”和“爱”挂在嘴边,她更愿意用脚踏实地的行动来证明她对一个人的真心。

那晚之后,凌程背上了挖墙脚的骂名,一帮朋友都站在了林思阳那一边。林思阳是真心喜欢钟笛,重挫之下情绪失控,把凌程贬的一文不值。其余朋友对钟笛也进行谩骂和指摘,难听话不堪入耳。

钟笛心中坦荡,全然不在意他人的恶语。她去管不坦荡的凌程的死活,问他:“难过吗?后悔吗?”

凌程不屑一顾地耸耸肩。他得到了钟笛的心,甜蜜和兴奋将压倒一切坏情绪。

“他们不带我玩了,你带我玩呗。”

“行。”

钟笛带他见了她最好的朋友香蕉。凌程跟香蕉一拍即合,当天混成好友。

当晚钟笛又把他带去一间小小的牛奶站。

“美真?”她站在门口叫了这个名字一声。

凌程问:“你另一个朋友?”

“不是。”

“那是?”

“我妈。”

“……”

这个世界上她最在乎的人,他一天内就见完了。这就是她对他重视和在乎的表达。

“你不是还有个哥哥吗?”

“他你就先别见了吧。”

“为什么?”

钟笛叹了口气,没多说明。

美真姐的人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又美又真。

她从小仓库里出来,瞧见钟笛领着个人高马大的英俊小伙儿来,鄙夷地问:“换人了?”

“嗯。”

嗯?

凌程来不及好好品鉴“换人”这两个字,立马凑上去尽显他的良好教养,“阿姨您好,我是钟笛的男朋友。”

美真姐看一眼钟笛,钟笛点了下下巴,说:“他是,之前那个不是。”

“欢迎欢迎,小帅哥,你随便坐。”

母女俩私下如何相处凌程暂且无从得知,但她们俩之间的坦诚和信任几乎是浑然天成,这种自然又另类的母女关系是凌程第一次见。

确定凌程是钟笛的男朋友之后,美真姐去隔壁冰饮批发店弄了几个当时特贵的冰激凌回来。

三个人坐在牛奶店门口一起吃,黄昏的霞光打过来,钟笛昂着头舔唇角的奶油,美真姐撑着脸看远方的高楼,那是凌程第一次觉得市井中的浪漫也可以惊心动魄。

“你这都带我来见家长了,我是不是也要带你去我家看看?”

“都行。”

都行可还行?那就去吧。

钟笛的天然和坦荡,和对这份感情的认真与认可,在无形之中推动着凌程对他们未来的期待。

如果说一开始只是荷尔蒙作祟,那后来的笃定和再也不愿分离都是在这些踏实的浪漫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心甘情愿。

凌程很久之后才明白,钟笛那么快就带他去见美真,含义不是见家长,而是在第一时间告诉他,你看吧,这就是我家,这就是我的生活,你看过了,看懂了,还愿意跟我在一起吗?

如果愿意,那我们就好好在一起。

一个月后,凌程回美国,临行的前一天,美真姐送了他一根编织手链,中间镶嵌一个他生肖的纯金吊坠,“保平安的。”

他心脏不太好,美真姐也是个病秧子,美真说这不是什么长辈给小辈的见面礼,这只是同病相怜之人的互相体恤与祝福之情。

……

凌程从床头柜里找到那根编织手链,美真姐用了很好的材料亲手编,这些年过去,绳子除了轻微褪色,其他一如当初。

她怎么就没了呢。凌程的伤感无处遁形。

香蕉说美真发病在他跟钟笛分手的半年后,又过了半年,她就熬不过走了。

凌程看着窗外黎明,太阳即将升起,他倦眼里的景色黯淡无光。

几个小时后,他托人打听清楚美真的病案。那半年,她和钟笛都是尽了全力的。

是生活残忍,命运无情,带走了传奇的美真。

-

钟笛在一间酒店的婚礼堂外见到她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恒星时刻

恒星时刻

稚楚
【日更,每晚九点更新】初遇时,秦一隅在家门口看见表情冷淡还攥了个酒瓶的南乙,以为是来讨债的。但他却说:“我在组乐队,要参加比赛,缺个会弹吉他的主唱。”秦一隅:得,还不如讨债。但他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不想错过这么天才的贝斯手。——后来——南乙:秦一隅对我而言就是一枚靶心。秦一隅:(恍然大悟)喜欢我。南乙:我们可以做朋友。秦一隅:懂了,唇友谊,虽然我是直男但不排斥和你接吻。南乙:(呼吸)秦一隅:他好爱
都市 连载 89万字
女配坐等分手中[快穿]

女配坐等分手中[快穿]

盛夏的小扇
书里的男主总有一个被他厌恶不已的前女友。但前女友却深爱男主,不断在男主和女主之间反复横跳作妖,最后不是众叛亲离就是非死即伤,惨得一批。陆央的任务很简单,就是拿到巨额分手费潇洒走人。她乖巧坐等男主和她提分手就好。但不知道怎么回事,男主男配们看她的眼神日渐怪异了起来。陆央:“……???”* 世界一:【被富二代退婚的校花女配】嚣张跋扈校花x清冷克制豪门少爷她是好友的女朋友,他却逐渐沦陷其中,现在抽身还来
都市 连载 39万字
侯门夫妻重生后

侯门夫妻重生后

起跃
白明霁及笄那年,晏家派媒人上门替世子晏长凌提亲,同是武将之后,也算门当户对,父母一口答应,她也满意。十七岁白明霁嫁入晏家,新婚当夜刚被掀开盖头,边关便来了急报,晏长凌作为少将,奉命出征。一年后,传回了死讯。对于自己前世那位只曾见过一面,便惨死在边关的夫君,白明霁对他的评价是:空有一身拳脚,白长了一颗脑袋。重生归来,看在一日夫妻百日恩的份上,白明霁打算帮他一把,把陷害他的那位友人先解决了。至于害死自
都市 连载 57万字
九十年代败家媳妇儿

九十年代败家媳妇儿

冬十四月
接档年代《年代文里炮灰掉的假千金》《九十年代随夫进城》求预收。黎菁是大院出了名的败家女。喜欢购物,每天都是买买买,家里快养不起她,把她嫁给了一个暴发户。暴发户老公帅气有钱,还不影响她买买买,黎菁表示:完全没意见,很好,她很满意。直到新婚当晚,两人很累睡过去,她做了一个梦。梦到她是一本年代文里的对照组败家媳妇儿。她疯狂购物,报复性消费,终有一天会累死她暴发户老公。而她,从此落魄穷困,流落街头连吃一碗
都市 连载 75万字
穿到星际养皇帝

穿到星际养皇帝

决绝
戚时宴在末世饿死后,穿成了星际帝国皇太子的未婚夫。 原主很惨,被未婚夫背叛,被全网群嘲就算了,还在参加直播节目时发生意外,不慎流落荒星,并中毒身亡。 荒星很原始,但戚时宴看着眼前茂密的丛林,可怕的野兽,不争气的眼泪从嘴角流下。 美食!我来了! 荒野求生期间,戚时宴捡到了一个受伤的男人。 这个男人处处符合他的审美,戚时宴当即决定要踹了出轨的未婚夫,让这个男人当自己的伴侣。 *** 皇太子的未婚夫戚时
都市 连载 35万字
附身反派的我日行一善

附身反派的我日行一善

踏瀑飞白
【日更,不出意外就是晚上,有事会提前请假~】我死了,也绑定了一个系统。系统说要靠做好事来收集复活点,我同意了。系统说攒满复活点才能给我搓个新身体,在此之前只能先借用别人的,类似于成为对方的第二人格。深吸口气,我同意了。只是借用对方身体偷偷摸摸做点好事,不至于产生什么危害吧?为了早日重获新生,我开始努力解决各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帮警方排除爆破危机、拯救被困人质、加固网络安全系统、使失足忠犬重振精神…
都市 连载 54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