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什么小饼干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淑寒小说baixingdai.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66:“宿主你要去吗?”

白郁:“当然要去。”

他的字典里没有不战而逃这几个字。

但是白郁折好信笺,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抬手捏住眉心,微微叹了口气。

66:“宿主?”

白郁:“我是想,小猫肯定不愿意我去,要说服他,有点困难。”

这几天伊缪尔黏他黏得很,像是巨龙抓住了唯一的珍宝,只想抱在牢牢守护,几乎到了不愿意白郁离开视线的地步。

果不其然,当天晚上他和小猫提到此事,遭到了公爵的激烈反对。

伊缪尔这些天在他面前一直装的沉静优雅,教养良好,无比在意自己的容貌和仪态,可听见这个,他猛然放下刀叉,眉头死锁,露出了两分小猫张牙舞爪的样子。

大公意识到失态,旋即埋头夹菜,语调很闷:“你不许去。”

白郁叹气:“我要去。”

这是个很正常的宴会邀请,而且里斯地位很高,现在不去,代表这白郁心虚,会失去先机。

伊缪尔提高音量:“你不许去!”

里斯的手段有多狠,伊缪尔领教过,至今他的肚子上还有刀疤,大公已经差点失去白郁一次,他不想经历第二次。

小猫控制不住的用爪子刨了刨桌板,肉眼可见的焦灼,白郁看在眼里,一瞬间,他简直幻视了前世那些有分离焦虑,铲屎官出门后,在监控底下转来转去的小猫。

白郁不由莞尔:“别太担心,只是去看看,宴会上里斯不敢对我做什么。”

伊缪尔不说话,死死捏住餐具,两人无声僵持,可怜的叉子嘎嘣一声,受力变形。

白郁于是捉住大公的手腕,像握住小猫的爪子那样,将餐具拯救了出来。

他将刀叉放在一边,试图讲道理:“里斯并不能确定我是谁,这才发帖试探,如果直接拒绝,他会知道我身份有鬼,不利于后续工作的展开,而且宴会是公开的宴会,不仅有我,还有其他贵族,我有男爵爵位,他不敢当场对我动手,会落人口实。”

按住手腕,捏捏肉垫,是对小猫常用的安抚方式,之前白郁这样坐,伊缪尔都会迅速安静下来,可这回,他抿着唇,居然抽出了手腕。

大公不理白郁了。

小猫开始一个人生闷气,他漂亮的眉眼压下来,眼帘半垂着,便显得格外浓艳阴沉,弄得侍者们心惊胆战,连上菜的动作都轻了不少。

但白郁看在眼里,只觉得伊缪尔像一只生气的小猫。

那种背对着你,只给你留下一个圆滚滚的后脑勺,你上手扒了他的爪子,他就生气的甩开,可偏偏脑袋上的耳朵还竖着,微微朝向你的方向,像是在等你道歉。

于是白郁忍不住上手,揉了揉公爵的脑袋。

伊缪尔发丝偏柔软蓬松,摸上去像小猫一样毛茸茸。

老管家倒吸一口凉气,大公冷着脸推开,一幅你要是去,就别和我说话

的模样。

白郁叹气:“我必须去。”

医生个性冷淡,在原则问题上很能拎得起,对他来说,参加宴会是一件利大于害的事情,无论对公爵还是他自己都有好处,冒一点点风险是值得的,于是,虽然把自家的小猫气成了这个样子,但白郁还是拿着请柬,出席了宴会。

他依旧带着那张丑陋的白银面具,坐在宴会的最边缘,冷眼看着旁人推杯换盏,既不享用糕点,也不开口说话,只靠写字交流。

里斯在人群中自如走动,一直到宴会快散场,才有侍者邀请他去二楼小聚。

他们在一张大理石桌两边落座。

在外人面前,里斯是个风度翩翩的老绅士,有个标志性的鹰钩鼻,白郁不露声色,在他对面坐下,就见里斯上下打量他:“阁下为何戴着面具?”

白郁不说话,只在纸上写:“容貌丑陋,恐吓着你。”

符合他哑巴的人设。

侍者呈上纸条,里斯看完,将纸条递给个学者模样的老者,老者接过,当着白郁的面,展开纸条,仔仔细细的看过去,还同时摊开了另一份笔记。

是原主的笔记。

里斯:“这位是专门研究痕迹学的学者。”

在伊尔利亚已经有痕迹学这门学科,笔迹鉴定是刑侦的常用手段,白郁可以不露脸不说话,但里斯从字,依旧可以判断出他是不是本人。

一时间,气氛冷凝下来。

学者将纸条放在灯光下,一字一句,仔细比对。

里斯微笑斟茶:“先生莫怪,实在是大公府中出了个犯上作乱的奸细,您来的太巧,我们担忧伊缪尔大公的安危,不得不防啊。”

他将茶盏推来,毫不避讳的打量着白郁,似乎从他身上找到破绽。

白郁老神自在,古井无波。

片刻后,学者打了个隐晦的手势:“不是。”

里斯眉头一跳,白郁则自顾自饮茶。

原主原先在黑袍会做事,档案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太阳和群山

太阳和群山

呦呦是也
都市 连载 29万字
病美人发疯整改霸总文学

病美人发疯整改霸总文学

长尔鲨
【预收《恋综结束病美人就分手》《臣不敢造次》】【本文文案】:重活一次,洛千涧才知道自己不过是活在古早霸总文学里的炮灰,只是主角爱情play的一环。更夸张的是,组成这个世界的霸总文学是一个系列文,霸总遍地走。洛千涧的父母、大哥二姐四妹等全家都是这个系列文的主角,唯独洛千涧定位与众不同,只是个没存在感的病秧子,上辈子在全家各个角落当炮灰、工具人甚至是反派。重生后,洛千涧:全都有病,不如发疯。反正我英年
都市 连载 38万字
重生之时代先锋

重生之时代先锋

执笔乱红尘
杨东旭发现自己重生了,重生回到了1979年这个中国充满各种机遇的年代,苏联还是超级大国似乎应该做点什么。香港娱乐圈还不够繁荣似乎应该做点什么。NBA还不够火爆似乎该做..
都市 连载 895万字
迹部同学发现了我的超能力!?

迹部同学发现了我的超能力!?

南有乔鹿
都市 连载 0万字
谁说我喜欢你

谁说我喜欢你

笔上山河
【高亮】女A男O【新文求预收啦~一起观看洛十四的火葬场~】 林潮是一名Omega,他暗恋着自己的青梅竹马洛施思,一直小心的守护这份喜欢,以朋友之名,看着她一个接一个的换对象。 他曾经也以为,当她的朋友就足够了,直到洛施思喝醉亲了他。 从那一刻起,他就知道,他当不了她的朋友了。 小剧场一: 张菁问:十四,说实话,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洛施思:我把他当弟弟。 张菁:那我可以追他吗? 洛施思:滚。 小剧
都市 连载 8万字
死遁后成了权臣父子白月光

死遁后成了权臣父子白月光

咎书
预收:《前夫他哥和前夫都重生了》求个收藏本文文案:纪明意穿成商户和瘦马之女,被许给陆纨做填房。 陆纨风姿俊秀,温润如玉,又是解元,无一不好。唯有一子陆承桀骜乖张,野性难驯。都以为纪明意嫁进陆家后,一对继母子势必水火不容,两人的画风却是这样—— “九郎,你这么大力做什么,把我手钏都捏坏了。” “别生气阿意,”向来不可一世的少年好脾气地笑笑,“我给你打个更好的。” “阿什么意,”纪明意瞪他,“我是你娘
都市 连载 3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