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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路野和王虎从马厩里跑出来。

外面流民大营里所有人已经沸腾欢呼了,人人脸上有喜色。

空地上,已经多了百十名厮养乱糟糟拥挤在一起,人手一根简易木枪,有几个白发的老卒正在拿着鞭子抽打整顿队列。

“混蛋,不要挤成一团!”

“列队懂吗?排成一列!”

又有许多女兵给这些厮养们分下红布条,让他们绑在左臂上和缠在头上。

“左臂……是左臂!”

“天杀的,你们左右不分吗?”

那些厮养们为此免不了又挨了几鞭子,不过即便如此,他们脸上仍然挂着笑,满脸憧憬望向城池方向。

大家都知道,城破了,就有了粮了。

大王们吃肉,他们也能分点汤汤水水。

那几个白发老卒们头上戴了飞碟帽,帽子上蒙了红布,身后背了红色靠旗,上面大书一個潘字,大声喊道。

“看到老子头盔上红布没?还有这面小旗!”

“等会进了城,就跟着旗走!”

“只要是看到头盔上蒙着红布的,那就是你们的管队老爷,他说什么你们就做什么!”

“要像听你们爹妈话一样听管队老爷的话,懂吗?”

“还有,别他妈走散了,城里乱哄哄有各路大王的队伍,你们别让人家砍了!死了也是白死,知道吗?”

一群厮养们乱糟糟回复明白了,自然又挨了一顿皮鞭。

潘芙蓉早已骑在马上,看着眼前杂乱的场面,一张娇俏脸蛋上却都是欢喜的表情,周围有几十娘子军众星拱月守护着。

这城池攻了下来,按照和闯破天的约定,以后终于可以摆脱秦通纠缠了,闯王还答应优先给她补充器械兵粮。

乱世中,有兵有粮就是实力!

她觉得自己坚持下去,就是下一个一丈青。

当然,打天下也不能孤家寡人,今天“大将军”兄弟两个表现很好,正应当提拔。

潘芙蓉等看到路野和王虎出来,立刻一挥马鞭,喜气洋洋大声道。

“马倌儿,本小姐有功必赏!今日攻城,你和王虎阵斩狗官兵巡检,我现在就提拔你做步卒哨官,王虎就做个管队好了。”

“带上这一步卒哨,出发进城,给咱们女营占好地盘。”

其他人立刻向路野投过羡慕的眼神,包括潘芙蓉的亲卫们。

流民军中如闯破天麾下也不过十几个哨,马兵哨头领称为统领,步卒哨头领为哨官。

步卒哨官比起马兵统领来说,虽说都是一哨之长,不过地位悬殊,马兵统领算军中的高层,而步卒哨官顶多是个中层。

不过路野能从一介马倌儿,一日之内就升为哨官,连升两级,这升官的速度可谓飞快。

除了有拿得出手的战功外,说明此人入了大小姐的眼。

那些厮养们懵懵懂懂不清楚发生什么情况,潘芙蓉剩下的半哨老兵们看向路野眼神中就多了几分尊重味道。

这路小哥以后就不是上阵不死福星马倌儿,也不是说书先生了。

而是女营中冉冉升起的新秀将领了。

路野和王虎急忙谢过大小姐。

潘芙蓉摆手笑道。

“马……路哨官,给你半刻钟,将这群乌合之众整好队。”

“别进了城就跑散了。”

潘芙蓉说着就皱起眉头来,女营今天为了上阵抓了好几批厮养了,真正强壮敢战的早就在前几轮被耗光了。

而且不止女营,怕是闯破天其他哨今日也在不停抓厮养投入那血肉磨盘。

如今剩下这些厮养,连青壮都算不上,只是矮子里面拔高个儿,勉强着用吧。

让他们打仗是不行的,不过进城抢东西正好用得上。

只是他们不懂队列,不认得长官,甚至互相都不认识。

要不整顿一下,进了城是真会散的。

路野看着头疼,只能勉强将厮养们分了几队,又和自己手下几个管队认个面熟。

他又让王虎领了三十人跟着自己,算是整队完毕。

至于什么红色靠旗和裹了红布的头盔,他是不要的,那么扎眼,若是进了城有官兵余孽突施冷箭,那不是嫌自己活的命长吗?

潘芙蓉看路野勉强整队完毕,立刻一挥手。

“出发!”

众人列队出了女营,开向城池。

大营外面,众多流民从窝棚里面爬了出来,欢呼雀跃汇集成人流向城池涌过去。

这是所有人的狂欢。

大家心里都一个想法,入了城,就有粮吃,能填饱肚子,就能活下来!

众多人群从窝棚中涌出,如无数小溪汇聚成滔滔江河,向前涌去。

路野步行跟着潘芙蓉,仰头问道。

“小姐,这城池是怎么攻破的?”

潘芙蓉冷笑一声。

“闯大王下了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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