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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隶到村正家里的时候看到两个不是村里的陌生人,他有些诧异,其中一个有些眼熟,似乎遥遥望到过一眼。也可能是他记错了,杨珞云说他长久闭门读书读得有点痴傻。

这几天没日夜地研究状子怎么写,出门时被人提及的乌青的眼圈也昭示了他的状态不佳。

钱大郎看到沈隶来了,立刻对他介绍:“这是远方来的客商,恰好会写状子,沈郎君你瞧瞧,客商刚写完的。”

沈隶点头问好,又问起旁边的一位。

“这……这是一位修为颇深的道长。”

钱大郎为葛聆留了一些颜面,虽然葛聆并不介意,叫他疯子也算名副其实,钦天监里头好些人也这么叫他。

屋内二人既已熟悉,他直接拿起状纸。第一眼看去光是字就叫沈隶惭愧,这位客商一手好字,甚至用“好”形容都有些低,应当用“妙”,转折处是如何写成这般模样的,没有妙手根本写不出来。

葛聆瞥一眼沈隶,听说他是读书人,这读书人是老实的,人情上就差了些,直接拿了就看,不过崔探花也没做声。想到这里他掐自己一下,这是在大明宫里养的什么官病,人未交谈,气势地位做派先评判一番,罪过,罪过啊!

崔息耐心地等他看完,一张诉状,不久。

可沈隶却一字一句地检查过去,异常认真,花了一炷香才看完。

“客商真是好手迹,诉状也写得精简准确,比我看的那几张还要好上不少,实在厉害!”

沈隶自知状态不佳,所以对着状纸一字又一字地看,看完再通读一遍,发现无一错字且条清理晰,要是他来写断没有如此水平。

“恰好为人写过几次诉状。”崔息随便捉了个理由搪塞,这是他从陆笙身上学到的,现在用得愈发得心应手。

葛聆撇撇嘴,仿佛看到什么嫌弃的东西。

诉状写完,四个人围在一起讨论什么时候将那罪人送往官府。

钱大郎支支吾吾说自己可不行,这地还要耕种。他虽拿钱替客商指路,但也就这一天,明天开始他必须得好好耕种,否则误了时间,秋收就是一场空,那自己就得喝一年西北风。

“那便我来押他去。”沈隶把这件事揽在自己身上,虽然他不曾习武,但这事总要人做。

葛聆指了指他放在桌上的火腿问:“这东西莫不是郎君的兵器?”

“道长说笑了,这是为人写家书攒的火腿,是拿来吃的。”

“怎么吃?”葛聆一听可以吃,眼睛稍微睁大一些。

沈隶努力回想一下杨珞云的话,她有详细地描述县令夫人做的菜和对火腿的一番说法。

“这火腿从上往下分火爪、火踵、上方、中方、滴油。中方、上方精肉多一些,骨头较少,可以做蜜汁火方。剩下的部分做炖菜,金银蹄、老鸭煲都好吃,或拿着炖甲鱼,都别有一番滋味,很是丰腴鲜美。”

其实他也不知道这火腿分这么多部分,都是重复杨珞云的转述,给他火腿的人也不管这个叫火腿,只说盐腿,因为就是拿井盐腌的。

葛聆心想这沈隶看起来是个读书人,对饮食竟然有这样的研究,直接问:“那这条火腿可是有谁进货?是食店吗?能不能让我尝一尝?”

沈隶对他连连摆手:“不可不可,这是我要送人的。”

在一旁的崔息听着熟悉的说辞,舌尖滋味的记忆登临重返。没想到一条火腿还能把人和人串联起来,这位沈郎君他已经知道是谁。

“某有一事想问沈郎君,这永平县城里有多少书塾?”

看眼前这位如松如竹的君子如此问沈隶叹了口气。

他实话讲:“县城里的书塾有四五家,不敢相瞒,沈某就是书塾的先生,教一些孩子开蒙。适合我去读的书塾却没有,念书要去州府,至今还未凑齐束脩。”

“本地乡绅不曾互助建立学堂么?”

“哼,商人短视。”沈隶知道乡绅的学都是州府求,但是至今没有高中之人,明经也不曾考取。说完立刻补一句“哦……不是,不是说您,是说我们永平县的奸商。”

钱大郎说:“我们村也没有开蒙的书塾,要是那县令能给派一个就好了,读书认字,总比种地有盼头,读书不成识了字还能做做生意,不至于出去两眼一抹黑。”从前是请沈隶,但人越来越少,几个人的束脩根本不够沈隶过活,所以书塾也就作罢。

崔息点点头,农耕、商业恢复了书塾学堂也要恢复,看到沈隶他顺便问一问真实情况,免得到时盲目。

葛聆在旁边听,这些事情掰扯几句他的魂好像就飞出去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直到陆笙回来才恢复一些。

“姐姐,你们下一程去哪里?”

陆笙说:“直接回永平。”

“如此甚好!那我们可以一起走了!”沈隶大松一口气。

叫他一个人去带着那穷凶极恶村霸他还真是有些发怵,刚才是不得不为之,现在有人一起简直如蒙大赦。

葛聆沉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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