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4章 好吧,手机也可以水土不服的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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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可有两个的。
无论是芊影大人还是小陈总,都算得上小巧玲珑。
但是东瀛马……
云帝有点意动。
主要是骨子里的国仇家恨,让他觉得什么‘封狼居胥’之类的都不算现代华国人最高的武勋。
江户牵羊祭先祖,樱花树下醉倭女,才算。
他吞了口唾沫,而后一脸道貌岸然的摆了摆手,示意陈志峰正经一些,随后正色道:“我指的是汗血宝马。”
陈志峰的脸上满是惋惜,他缓缓说道:“小卿总,这是小事了,我现在都有。”
看来不是同道中人,小卿总要的真是正经马了。
他沉思了片刻,然后诚恳地看向了卿云,开口说道,
“小卿总,您要是真的喜欢马、爱马,那就只能将汗血宝马放在西域。
其他的地方……无论是西蜀还是华亭,汗血宝马都活不下来的。
因为它习惯了干燥的气候,马也会水土不服,而且水土不服起来会废掉。
我在想啊,如果您不介意,我可以把我的野马基地连同其中马队赠与一半股权给您,养马的事您就不操心了,想玩的时候直接来玩就行了。
当然,我也明说,我是希望和您将关系巩固下去,建立长期的关系。”
孙红兵闻言对陈志峰简直是刮目相看。
送礼送到这个份上,也许不算艺术,但实诚的让人确实不好意思拒绝了。
而云的眼中闪过一丝好奇,嘶了一声后他问道,“陈总,我听说过这些马是有严格的系谱登记制度。
你的应该是金帐汗国赠送的,但能继续转赠吗?好像不行吧?
无论是金帐汗国、柯尔克孜汗国还是乌兹汗国,他们就是怕回交。”
陈志峰闻言冲着卿云竖起了大拇指,笑了笑,“小卿总果然是懂马之人。那几个国家确实是怕汗血马出现回交,不对其他国家授予系谱。
因为当年发生过血的教训,直接导致六个品系被淘汰。”
孙红兵奇了。
他是工科生,比较较真,“陈总,我不懂了,您给解解惑,回交……在生物学上就是为了加强杂种个体的形状表现啊。”
此时陈志峰却哈哈大笑了起来,“孙总,你有所不知,汗血马之所以能够汗如血,其实并不是生物学起作用的。
你从这个角度去看,本身就是走错了方向。”
他散过一轮烟,卿云也招呼着热菜,让他边吃边聊。
等上大菜的间隙,陈志峰笑眯眯的说着,“汗血马的汗血,其实是一种病,寄生虫病。”
前世听谦大爷提过一嘴的卿云很是清楚,但孙红兵却啊了一声,眼睛瞪得像铜铃一般。
这有点毁童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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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他这代人的童年。
武侠小说陪伴成长的一代,对汗血马有种别样的情怀。
“马副丝虫病,亦称血汗症。
是丝虫科多乳突副丝虫寄生于马的皮下和肌肉结缔组织间引起的寄生虫病。
夏季雌虫穿过真皮和表皮形成皮下结节,破裂出血后形如汗滴。雌虫产卵随血液流至体表,孵化为微丝蚴,在吸血蝇体内发育。
冬季则本病消失,所以冬季汗血马是没有汗血的。
而且,这种病,其实很多马都有。”
孙红兵呆呆的问着,“那……为什么其他的马不叫汗血马?”
“汗血马的真正名字叫做阿哈尔捷金马,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大宛马。
所有的马,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马副丝虫此时就会钻到外面排卵,这时就会刺穿马皮。
尤其是在晴天的中午前后,病马的颈部、肩部、鬓甲部及体躯两侧皮肤上就会出现豆大结节,结节迅速破裂后流出的血很像淌出的汗珠。
而之所以只有它被称为汗血马,是因为阿哈尔捷金马‘皮薄毛细’的特质。
这种马奔跑时,容易看到血液的流动,并且它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能更快速的被人就看见。
其他马不是没有,而是不容易被看见。”
“所以……”孙红兵的脑子CPU快爆了。
陈志峰耸了耸肩膀,“所以,汗血不汗血,这是病,寄生虫病。能不能看见,是马匹的皮肤和短绒毛,而这种特质,是杂交后回交无法带来的。
你们也知道,那几个国家虽然资源丰富,但地广人稀,再加上三大国根本不允许他们发展起来,现在也就指着马和女人换外汇了。”
“女人?外汇?”
孙红兵人都被这句话干傻了。
怪不得刚刚陈志峰会说那么多奇奇怪怪的马!
特么的,在这些地方,女人和马没什么区别!
陈志峰耸了耸肩膀,“这有什么稀奇?他们到现在还有半公开的买卖市场。
上个世纪的时候更夸张,现在多少要点点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