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狗刑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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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斤,张药筋骨再好,也被压得肩酸胸闷,耳中嗡鸣阵阵。
“听说了吗?他在刑部狱里,凌辱了那个女人。”
“哪个女人啊?”
“就是那个玉霖啊!”
“啊?这北镇抚司的指挥使,什么女人要不到啊,怎么会去牢里买女囚的欢啊,哎……这真是,伤风败俗,伤风败俗,伤风败俗啊……”
众人隔得太远,看不清本尊,难免胡乱议论。
张药压根没注意去听周围人的议论。
刑部狱买(和谐)春案审结,王少廉被定了“绞”刑,刑部对张药也没有客气,直接比照奸(和谐)□□女的重罪,处他杖一百,流三千里。奉明帝批准了这样的处刑意见,着刑部,以此案为例增修《问刑条例》。
随后御笔一挥,对张药加恩改刑,判了枷号十日,就这样,让他成了一条“木狗”。
这是除了死刑,官员们最怕的刑罚。
张药倒是不在乎,反正也是换个地方想死。
此时他有点担心张悯的身子,同时,也在盘算,去找哪个伢侩,把他家里的棺材卖一口。
因为,许颂年用玉霖协助杜灵若,举发王少廉有功一事,真的为玉霖求到了一道赦令,留下了她的一条命,
可惜这条命确实有点烂。
奉明帝抹掉了她之前所有的功名,也划掉了她原本在梁京的户籍。
玉霖成了官婢,出了刑部狱,却也永失自由之身,沦为可供买卖的驱口。
张药只有棺材没有钱,下月的俸禄也被他上个月赊出去订下了一批走水路进梁京的好木头了。
他现在站在神武门前,十分后悔。
这人间,可真是够刁难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