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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是以吸食其他生灵的血液以维持自己物理存在的亡灵生物。虽然是亡灵,但血族保留有身为活人时的记忆和智商,一些血族甚至还建立起自己的族群、团体和社会。

实际上“吸血”这个描述并不太正确,血族吸收的其实是生命能量,只不过大多数是通过吸血的方式来完成而已。

当然,“血族”这个名称,也根据其所在的地区和时代不同。在欧洲古代,血族被称之为“吸血鬼”或“吸血僵尸”,而在中国,则被称之为“魃”。

关于血族的来历,不同的文明有各自的说法。

欧洲人认为,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是血族或说“吸血鬼”的始祖,该隐因妒嫉而杀害了自己的亲弟弟亚伯之后,受到亚伯的诅咒,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吸血鬼。

而在中国,则认为黄帝的女儿女魃才是血族的起源,为对抗蚩尤的风雨军团,女魃通过诅咒自身获得强大的“旱”之力量,但代价就是她所过之处,赤旱千里、生机死寂,受到世人惧怕。

但无论是该隐还是女魃,他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受到人类主流社会的排斥与抵制。

虽然在古早年代,血族的存在就已经记载于人类的史册之中,然而绝大多数时候都被人当成是传说,那是因为血族除了依靠剥取其他生灵的生命能量存活之外,他们还要依靠魔法能量的驱动,才能继续在这个世界上活动。在法力彻底从地球上消失的那数百年间,地球上的血族只能选择沉睡,没人亲眼见过真正的血族,自然也就不相信血族的存在了。

可是随着大魔法时代的开启,一些上古传说的神秘面纱被揭开,血族的存在也得到了证实。“天崩之日”后,由于法力的回归,沉睡的血族也逐渐苏醒,跟人类的主流社会也有所接触,连生命体系中的血系魔法的创立,都或多或少与血族有些关系,甚至在几次人类与强大魔兽的战争中,还有过血族现身相助于人类。

然而即使血族真的重现于世,他们也与人类主流社会格格不及。一方面人类对于这种隐藏地黑暗中,见不得光、碰不得银的亡灵生物,始终保持着戒备之心,不太可能完全开放对血族的容纳态度——尽管这些吸血鬼都曾经是人类;另一方面,血族对于发展新成员严格控制,而且虽然血族个体力量强大,可在人类的庞大数量面前只不过是沧海一粟,为了保护自己,避免受到人类的大屠杀,绝大多数血族也会选择远离人类社会。绝大多数的血族据点,都建立在远离人类主流社会的地方,即使偶尔会与人类进行交易,也不会产生过多的接触。

当然,也有极少部分血族会选择隐藏自身身份,伪装成人类融入到人类社会之中生活,有些血族甚至还混成了社会精英阶层。但他们这么做有着极大的风险。首先,血族见不得太阳光,也碰不得银,只能从事一些夜晚才能做的工作;其次,一旦被人类发现,犹其是被与自己有仇或有利益冲突的人类发现,一枚小小的银币,足以令一名血族灰飞烟灭,彻底被抹除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痕迹;第三,除了惧怕他们的人类之外,血族还有一个千年宿敌——狼人,而且相对于血族而言,狼人更容易藏匿于人类社会之中,两个种族都能轻易感易对方的存在,见面之时,便是一场恶战。

在如此大的风险之下,仍然坚持长期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血族,要么就是还对身为人类时有无法放下的执念,要么就是身怀重要的任务。正如此时的吴菁。

她伪装成人类,潜入到沈院生活了那么久,如今突然在沈院的主人面前暴露身份,其实是相当危险的。别看她此时制服住了沈焕风,一旦让沈焕风挣脱了束缚,拿到了银制品,吴菁可就有大麻烦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想先对我虚以委蛇,让我松懈,等我放开你之后,再用银来对付我。”吴菁的幽绿色双瞳,洞穿了沈焕风的心思。

被吴菁说中了心中所想,沈焕风也不辨解,索性沉默不语。因为他知道,在聪明的吴菁面前,任何狡辨都是没用的,还不如静观其变。沈焕风就不相信,吴菁会真的杀了他。

“收起你那点不切实际的心思吧,我跟别的血族不一样,太阳光和银对我都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吴菁说话的时候,她的手从沈焕风脖子上挪开,“你若是不相信,大可试一试,可是这样一来,你这座沈院就变成废墟了。何去何从,自己决定的。”

只见她长指甲和犬牙缩了回去,双瞳中幽绿色的光芒迅速暗淡,皮肤下挪动的魔法符纹渐渐消弥,苍白的脸色恢复了红润,一头白发也随之变回了原来的乌黑亮泽。之前她被“风刃”割伤的皮肤早已愈合,没有任何伤疤留下,只有被切割成碎条状的黑色紧身皮衣,仍然保留着之前那场惊心动魄的短暂交锋的痕迹。

恢复为人类身份的吴菁,一如往日那般明艳动人,那身破烂皮衣下隐隐可见的娇嫩肌肤,更足以令无数男子为之直咽口水;可是一回想到她之前吸血鬼化之后的恐怖形象,就不免让人感有些心寒——这也正是沈焕风此时的想法。

虽然已是百岁老人了,但沈焕风一直做着返老还童的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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