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碗大米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淑寒小说baixingdai.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这样,人们依然认为丹尼尔应该对侯爵感恩戴德,因为要不是侯爵的宽容,丹尼尔这样的卑贱丑陋的半兽人早就该去死了。

人很难摆脱社会对人的影响。

因此当所有人都这么说的时候,连曾经丹尼尔都忍不住如此认为。

可是他时常还是会感到委屈和不解,并不是他想作为半兽人出生的,也不是他希望被大家排挤的。为什么只有他天生就卑贱不应该得到爱,应该去死呢。丹尼尔不理解,也没人在意他理不理解。在日复一日的磨练中,他变得强大,令人恐惧,他游走在人类的边缘地区,获得了侯爵馈赠的短刀,日复一日的帮助侯爵清除异己。

因为这是丹尼尔想要证明,他并不卑贱,他和人一样会感恩拥有同样的品德。

但他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

即使他完完全全的感恩着‘恩人’,听着‘恩人’的吩咐,人们也并没有因此高看他一眼,对于他的议论从卑贱恶心,变成了冷酷、无情,果然是兽人啊,那种生物改不了血腥的本性。

丹尼尔往往会忽略这些声音。

他认为自己在做对的事情。

大概是...对的事情。

约翰逊是骑士家族,世世代代都会出现品德高尚的骑士,约翰逊成员把骑士的美德挂在嘴上,人们都赞口不绝。丹尼尔同样学习了这些品德,他认为自己同样应该被赞口不绝。

但....没有什么都没有。

在某一天的清晨,阳光洒下来后,坐在尸体旁边鲜血淋漓的丹尼尔突然觉得,他究竟为什么一定要得到旁人的称赞呢,为什么要被赞不绝口。

或许他生来就属于兽人。

他应该回到兽人那边。

当然了,如果有人认为他做得好,把他喊回去的话,他也不是不能回到人类这边。

这么想着,丹尼尔在清晨什么都没带的离开了侯爵的封地。

他一直走一直走,走了很远很远,但谁都没有发现他的消失。

直到侯爵需要杀人,他才恍惚想起,自己还有把利刃。而利刃早已不知所踪。

兽人们会接纳丹尼尔吗?

不会的,就像人类厌恶兽人一样,兽人同样厌恶人类,半兽人作为夹在两者之间的产物,不管在哪边都不受待见。

找到兽人又被兽人狠狠排斥,差点被杀死的丹尼尔像条灰溜溜的狗,试图回到没有杀死他,他应该感恩戴德的侯爵身边。

然而这一次......

他得知了真相。

逃跑过一次的丹尼尔,已经不再是侯爵心中可以放养的好狗、利器,而是随时准备噬主的东西。因此侯爵请来法师以血缘施展魔法,在丹尼尔迷茫不知所措的目光中,用得意洋洋的口吻,告诉了丹尼尔真相。啊.....原来我的所有痛苦都来自于这个人。那时丹尼尔这么想着。

原来我不应该对这个人感恩戴德。

所以.....丹尼尔在法师施法前,杀死了法师,在侯爵惊恐的尖叫下,从威尔逊的阴霾中逃向外面的世界。就此游离在人类与兽人之间。

他不喜欢肉类,因为那是兽人喜欢的食物,他不喜欢蔬菜,

不喜欢面包,因为在兽人口中,只有人才会吃这些软绵绵的东西。

"我应该叫什么呢。"丹尼尔说完自己的经历,面上一片平静。

他淡淡的说着:“不管是人类和兽人都会喊我杂种,而我称呼自己为丹尼尔,也只是证明我是侯爵忠诚的狗。丹尼尔在人类社会中的意思,译为:一个忠诚的士兵。

连名字都是忠心的丹尼尔,还有什么是属于自己的。连丹尼尔自己都不知道。

因此他憎恨听从他人的命令,憎恨一切盯着他看的人,

憎恨使他听话的秋白露.

是的,他应该是憎恨她的。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

他都应该憎恨她。

恨她,让自己变得如此软弱,心心念念都是她的身影,恨她一举一动动影响着丹尼尔的言行举止。他太恨她了。

恨到,想到恨这个词心脏都在发疼。或许他注定是某人忠心的野狗。

“好名字诶,丹尼尔。”

“什么。”

丹尼尔听到秋白露的声音,感到一阵错愕,难以置信的抬起眼睛,里面仿佛闪烁着水光。似乎没想到秋白露会说出这样的话,连呼吸都变得急迫。

然而面对丹尼尔的神情,感知能力并不差的秋白露却像没有察觉到一样,继续道:“忠诚的士兵,并没有说要忠诚于谁吧,忠诚于自己也是可以的,丹尼尔为自己取了个好名字呢。”

因为忠诚于自己,所以会不甘心、会想要得到荣誉,因为还没有麻木,所以会想要逃离,因为渴望着爱,因为配得感,所以选择了游离在人类与兽人之间......尽管过程非常痛苦,但丹尼尔从来不是什么忠诚于某一个人的士兵。

“你一直都在忠于自己哦,丹尼尔。”秋白露肯定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穿在逃亡前,开挂闷声发大财

穿在逃亡前,开挂闷声发大财

仟仟梦梦
(夫妻双穿)(男穿女)(女穿男)(穿书)孤儿夫妻自带佛塔空间玉佩,穿越成了一本年代文,女的穿成男的,男的穿成女的,他们各自都拥有开挂金手指。叶俊銮……啊,老天呐,怎么穿越到了这么一个弱身体?还是一个脑瘫,被人称为傻子的奶娃!“叮,收到了七个赞,恭喜宿主开启,玉佩器灵空间!”蒙圈的听到这个声音,有一个软软糯糯的小孩子的声音,在他脑海里响起,然后把这个空间的功能如何使用介绍!“夫人,是一位千金,恭喜夫
都市 连载 138万字
死去多年的公主回来后

死去多年的公主回来后

雪鸦
萧令璋是最尊贵的嫡公主,很早便喜欢上了裴淩。尚书郎裴淩,布衣出身,为人刚正凛直,乃是名满天下的少年孤臣。年少时,萧令璋总喜欢热烈地追在他身后,从豆蔻年华到亭亭玉立,盼着那少年能回头瞧上她一眼。直到后来,萧令璋的手足皆因夺嫡惨死。她不得不在权势斗争中学会自保,逼自己收敛少时情愫,算计筹谋,步步为营。 可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给最瞧不起的堂兄。而亲手扶持她堂兄登基为帝之人,正是她最倾慕的裴淩
都市 连载 23万字
我用吃瓜系统捧红半个娱乐圈

我用吃瓜系统捧红半个娱乐圈

薄荷貓
【本文将于27日(本周六)入v,入v当天掉落大肥章,请小天使们多多支持,啾咪~】顾星时继承了一家即将破产的娱乐公司,并绑定了一个吃瓜系统。 系统:xx好惨,渣攻对他那么坏,他还对渣攻情根深种百依百顺,发着烧还被渣攻这样那样360个姿势!顾星时:卧槽!这么好的柔韧性,不学跳舞可惜了!系统:?不久后,xx在某选秀综艺高位出道。在镜头前,他流泪动情地说:我要感谢顾总,是他让我重获新生! 系统:xx的妹妹
都市 连载 37万字
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

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

元月月半
认识叶烦的人嫌她泼辣又羡慕她嫁了人还可以住娘家,生了孩子父母兄嫂照顾,结婚五年比没嫁人的小姑娘还水灵。有一天叶家来了一位知青,说自己是叶家的女儿,叶烦亲生父母是普通工人,她们出生时抱错了。她来叶家也不是希望俩人换过来,就想看看亲身父母长什么样。就算这样叶烦也不能在娘家住下去。叶烦决定带着孩子去找分居两地的军官丈夫。到部队第一天,叶烦跳井了。人人都认为叶烦小姐的身体丫鬟的命,过不了三天就离婚。然而,
都市 连载 68万字
死遁后冷面仙君变疯狗了

死遁后冷面仙君变疯狗了

耶耶笑
女主开局死遁,v后日更,更新时间每晚11:45前预收:《夫君弟弟求我疼他》文案放末尾,喜欢可收~本文文案:叶南徽被楼砚辞杀了十二次。第十三次,先疯的却是楼砚辞。1. 被楼砚辞杀了十二次以后,叶南徽终于认命了。 她不过是修仙文里,因嫉妒女主走上歧路,最终被男主所杀的反派女配。 所有人厌她、惧她又轻视她,一个恶鬼,怎么敢又怎么配喜欢上清风霁月的楼小仙君。 恶鬼和仙君天生不般配。 再来一次,她一口断肠红
都市 连载 20万字
老公末日来的[七零]

老公末日来的[七零]

桃花露
唐圆背着篓子拎着砍刀进山,路上听见婶子们凑在一起八卦:“老封家那个孙子真是没救了,挺大的个子不去下地赚工分,游手好闲还抠门儿,脾气暴躁像恶/霸,这辈子指定要打光棍儿的。哎呀,他奶奶可怜哟。”唐圆默默翻白眼,你们知道啥?人家是书中的农业大佬,不近女色只爱种地,偷摸在山里开了好多地,未来产品火遍全球!封辰冷着脸,大步流星进山的路上,听见几个婆子嚼舌头:“老唐家圆儿可怜哟,她奶和大伯娘要拿她给堂哥换亲,
都市 连载 7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