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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雾气笼罩着长城山下的小王村。

王振华背着步枪,腰间别着杀猪刀和砍柴刀,挎包里装着麻绳和滑轮组,背篓里装着没有尾巴的死老鼠。

全家站在门口送他,弟弟妹妹一左一右拉着他的裤管。

姥爷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道,“振华,山里多狼虫虎豹,你要小心。”

老娘董秋兰递给他水壶饭盒,眼里满是担忧,“遇事不要逞强,娘只要你平安回来。”

大舅董家咧嘴一笑,道:“打一头大家伙,一次能换很多米……不要打太大的,你一个人扛不回来。”

王振华点点头,轻笑道,“放心吧,我已经做好完全准备。”

他迎着雾气进山,边走边想:“这一趟要干一票大的,争取换到一百斤大米,屯粮计划必须有进展了。”

一九五三式步骑枪,子弹已经上膛,前世经常混迹射击俱乐部,熟悉莫辛纳甘系列步枪。

路过常扔死老鼠的松树,树下空荡荡,泥土上有很多爪印。

他倒出几只死老鼠,坐在松树下面休息,读取脑海里的狩猎经验。

“林中有白河支流,水源附近有猛兽,野猪吃死老鼠,它们在水里跑不快……”

原主的狩猎经验很丰富,都是爷爷和父亲灌输给他,他就是一个不会花钱的百万富翁。

王振华整合这些经验,努力把它们串起来,一个狩猎野猪的计划在脑海里渐露雏形。

他眯着眼盯着山雾,迈步去白河支流,沿途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忽然,发现一串心形蹄印。

蹲下来仔细观察,不禁眼前一亮,这么大的野猪脚印,说明这猪有两百斤。

王振华站起身,心跳加快,“干死二百斤的野猪,换二百斤大米没问题?”

兴奋之余,他沿着脚印继续追踪,见到很多根部缺树皮的松树,在一棵大树上发现几根野猪黑毛。

野猪身上有很多寄生虫,就跟家猪一样,喜欢用身体摩擦树干来挠痒。

不知道走了多久,闻见刺鼻的臭味,很快就找到了新鲜的野猪粪。

“野猪就在附近。”王振华抱着枪缓慢前行,渐渐来到白河支流岸边。

脑海里的记忆告诉他,这条河九米多宽,最深处只能淹住他的脖子。

他按照计划行事,脱掉衣服装进背篓,举着背篓过河,果然,最深处的水面碰到了下巴。

王振华来到河对岸,把背篓里的死老鼠倒在岸边,走进旁边的落叶松树林,一棵参天大树引起他的兴趣。

这树又粗又直,最低的树杈有四米高,树杈的直径目测有十五厘米左右。

“天助我也!这棵大树有大用。”

王振华微微一笑,拄着猎枪站在树林边缘,观察着河流对岸的树林。

泡过水的死老鼠已经有了味道,他心想,“此处是下风口,希望那只大野猪能闻到死老鼠。”

良久,一头野猪从对岸的树林里钻出,满身的泥污,两颗獠牙如弯刀闪寒光。

王振华顿时心跳如鼓,“这猪绝对超过二百五十斤,二百斤大米到手,不,至少二百五十斤。”

野猪被死老鼠勾引,在岸边站了几分钟,受不了死老鼠的诱惑,迈着四蹄下水过河。

它不喜欢游泳,但它是游泳高手,几秒后,水面上只剩下一颗猪头。

王振华微微一笑,轻声道,“二师兄,从你选择下河的那刻起,你就已经死了。”

人类可以在游泳时掉头,野猪没有这个能力和智力,只能硬着头皮向这边游。

他迈步来到河边,站在死老鼠旁边,举枪瞄准河里的猪头。

砰,枪响了,可惜没有打中,子弹在猪头左边处溅起水花。

他丝毫不慌,拉枪栓,上子弹,调准瞄准器,再次举枪瞄准野猪头。

嘴角泛起一丝狞笑,等着野猪游过来,双方距离不到五米时,他再次扣动扳机。

砰,子弹打中野猪头,却没有打中眉心要害,野猪“吼吼”着继续向这边游。

王振华轻笑一声,拉枪栓上子弹,继续等着野猪靠近。

野猪不会在河里转身,不会潜水躲避危险,更不会在河里停下,先上岸再逃跑就是它的本能。

很快,野猪离岸只有两米,王振华举枪瞄准野猪的眉心,枪口距离猪头只有不到一米。

砰!第三枪正中野猪的眉心,见到野猪还在游,王振华撒腿就跑。

脑干中弹会立即死亡,第三枪没有打中脑干,狂暴的野猪狂追王振华,一人一猪光速拉近。

面前是大树,王振华一个急停,侧身向右边趴倒,右腿躲过野猪的獠牙,然后被猪脖子带倒。

他在地上滚了三滚,整条右腿失去知觉,就听“砰”的一声闷响,野猪撞在松树上,整棵大树都在颤抖。

野猪倒地抽搐,王振华咬着牙扑上去,杀猪刀捅进猪脖子,鲜血顿时喷在手上。

一人一猪躺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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